红榜
“六亲不认”的党员巡山员刘勇
宁南县西瑶镇拉落村党员干部刘勇,也是该村的巡山护林员。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,他每天坚持早出晚归,一辆摩托车、两个水桶、一个扩音器、一个红袖套就是他的全部装备。巡山工作看似很简单,但责任很大,3.9万亩林区都是他的责任田。遇到违规野外用火、盗木或者乱砍乱伐他总是毫不留情的制止,就算是自己亲兄弟也一样处罚,被大家称他为“六亲不认”,仅今年防火期内,刘勇制止野外用火就多达100多次。
在一次巡山过程中,刘勇发现有村民在林区里乱割松油,他坚持要将该村民移交森林公安处罚,很多亲戚朋友也出面说情,但在刘勇的反复宣传教育下,该村民最终还是接受了处罚。
同村的一位村民在自家自留地边焚烧秸秆,刘勇听说后,头顶烈日骑行5公里多山路前去制止,村民认为在自家地里焚烧秸秆很正常,不用这么认真,可刘勇却不这么认为,在他的耐心劝说下,及时制止了村民的用火行为,杜绝了火灾隐患。
前不久,村里的一位老人不幸去世,家里正在办丧事,要焚烧大量的钱纸,刘勇心想:“不管吧容易引发火灾,要拘留或坐牢;这管吧村民又不理解,说我不懂人情世故,怎么办呢?”经历一番思想斗争后,他最后还是毅然决定前往制止。
作为一名从事护林防火工作17年的老林业人,刘勇凭着党员的初心,以兢兢业业、忠于职守的行动,守护着拉落村的绵延青山。
黑榜
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鹿塘水库施工项目部。4月28日,州抓落实督导组第一组在盐源县黄草镇督导发现,该企业在林地边缘施工作业,没有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防控措施,具体问题有:1.未落实专人在施工现场盯守;2.在施工作业场地,没有配备水罐(水桶);3.宣传力度不够,施工现场周围,没有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标语、标牌;4.施工过程要动电用火,马鹿塘水库施工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监管体系不完善,不能有效监管施工人员。
盐源县气象局:周某、吴某某、肖某某脱岗。4月30日13时33分,州抓落实督导组第一组到达右所乡跑马坪村防火检查卡点,经询问卡点值守人员获悉:当天应在跑马坪村下沉开展工作的是县气象局工作人员,但他们还没有到达跑马坪村境内。督导组当即电话连线,下沉人员周某告诉督导组:“我们是今天早上才从县城下来,这会还在路上,快要到右所乡了。”此时已经是下午13时45分了,因此,县气象局指派下沉的工作人员人员周某、吴某某、肖某某当天上午脱岗属实。
木里县西秋乡标准不一,漏排10户“林缘户”。4月30日,州抓落实督导组第一组在木里县西秋乡日布佐村、咪核村入户走访时发现,所走访的15户林区及其边缘住户中,竟有10户未纳入西秋乡“林缘户”管理台账,分别为日布佐村的何友生、汪自发、方忠相、何正刚、郭顺强、杨忠平、何石宝、何志清、方忠兵等家,咪核村的杨阿杂家。随后,督导组到乡政府查看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发现,西秋乡对此项重要工作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,在4月23日晚全县召开的紧急视频会议后,该乡党委书记通过微信群安排了“三林”管理相关工作,各村摸底排查无统一的“林缘户”界定标准,漏排漏统现象严重。
宁南县宁远镇后山村2组包户责任人冯某某防火工作落实有差距。4月30日,州抓落实督导组第二组在该村2组发现,部分农户门前禁火令未上墙,防火责任书填写不规范,部分村民不清楚“十户联保”的责任和义务,个别村民私自携带油锯和燃油进山砍柴。
喜德县洛哈乡额尼村包村干部和村干部。州抓落实督导组第三组在喜德县洛哈乡额尼村督导发现,包村领导和村干部对“三林”摸底排查工作不清不楚,不在状态。一是基础工作不扎实。在询问过程中,包村领导和村干部对“林缘户”“林中人”数目不清不楚,口径不一。二是落实工作要求有差距。未按照要求开展潜在风险人群排查和建立台账,并且防火通道仅设置了封山告示牌,未按要求封闭。三是村干部包户责任落实不到位。村支部书记和村副书记均不知晓自己所包的“林中人”有几人,是哪些。督导组电话抽查了3名“林中人”,其中1人电话为空号。
冕宁县检察院。4月30日,州抓落实督导组第五组在检查复兴镇林里村卡点和巨龙社区卡点时,发现联乡单位冕宁县检察院下沉人员沈某某、何某11点半离开去吃饭,沈某某2点58返回,脱岗时间3个半小时,何某2点35返回,脱岗时间3个小时。督导组还发现该单位实际下沉人员共7人,远低于红色预警响应要求的50%。经督导组询问冕宁县复兴镇乡、村干部和部分村民核实,联乡单位冕宁县检察院下沉干部未按相关要求参与“三林”清理排查工作。